2021-05-11 10:13:27 來源:
□張西流
5月9日上午11時34分,廣州市氣象臺發(fā)布了高溫黃色預警信號,這是今年廣州市氣象臺發(fā)布的首個高溫預警信號,只比最早紀錄(2020年5月4日)晚5天。目前已有9個區(qū)發(fā)布高溫黃色預警信號。根據廣州市氣象局公布的消息,廣州今年于3月26日入夏,打破了廣州站的最早入夏歷史紀錄(2018年3月29日)。(5月10日《南方都市報》)
進入5月以來,氣溫明顯升溫,廣州不僅提前入夏,而且提前發(fā)出了今年首個高溫黃色預警。事實上,不僅廣州,廣東以及全國大多數地方,均進入了“高溫模式”。面對“高溫模式”提前來襲,有關部門除了提前安排和兌現高溫補貼之外,更要采取積極措施,做好防暑降溫工作,讓人們在高溫下少些“意外”。畢竟,公眾生命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事實上,新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對高溫補貼、工作時長、工傷認定、降溫措施等核心內容,從法律上進行了明確界定與規(guī)范,強化了執(zhí)行力與責任追究。以此杜絕高溫災害給人們造成的傷害,既體現了國家對勞動者最大的關懷和尊重,又可以檢測城市關注民生的溫度。然而,從執(zhí)行情況來看,顯然不盡如人意。高溫關懷,成了一種道德施舍,而不是權益保障。特別是,高溫補貼被用人單位隨意克扣,成為一種“潛規(guī)則”。很多室外崗位,譬如建筑工人、交通警察、環(huán)衛(wèi)工人等,長期在高溫下從事高強度勞動,成為一種“慣例”。
可見,提高《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執(zhí)行力、維護勞動者高溫權益,顯得尤為迫切。具體來講,做好防暑降溫工作,與發(fā)放高溫補貼同等重要。高溫天氣下,企業(yè)要體現對在崗員工應有的尊重和關懷。尤其對于那些需要員工在室外從事露天工作的企業(yè)來說,一定要從具體的工作流程編排、工作細則實施等方面,盡量多為員工們考慮。比如,調整工作時間,避開最高溫作業(yè),在保證員工不被高溫所傷的前提下,保證企業(yè)生產環(huán)節(jié)和經濟效益不受影響。
換言之,高溫預警提前,倒逼納涼服務提速。對于公共服務來說,優(yōu)美的環(huán)境、蔭涼的條件,是維護公眾高溫權益的前提。比如,在無法使公交車都變成空調車的情況下,在車上多裝幾臺電風扇,放幾桶冰塊;一些餐館飯店,在客人到來之前就把空調打開;至于商場超市,除了供應冷氣外,再添置一些可以坐下來休息的設施,為遮陽的人們提供方便;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將防空洞開放,變成市民的免費納涼點,供一些困難市民隨時入內避暑。特別是,農村的降溫同樣不容忽視,有關部門應對農民高溫下的防護進行指導,組織醫(yī)療衛(wèi)生部門,及時向農民講解消暑知識、保健常識,增強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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