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峰
據《江海晚報》報道,近日,海門生態環境局、啟東生態環境局、海門區檢察院、海門區公安局與某裝備有限公司達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賠償義務人承擔固廢傾倒污染環境事件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價值量合計為7975013.7元。據法院判決,涉案的第三方委托人及固廢實際傾倒人共11名犯罪嫌疑人被判處1年3個月到3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誰污染環境,誰就要買單。”該起污染環境案件涉案的第三方委托人及固廢實際傾倒人受到刑責,以及涉事企業賠償生態環境損害797萬余元,實屬咎由自取。同樣,嚴峻的現實告訴我們,在“史上最嚴”新環保法實施7年多以后,一些地方環保違法現象仍然不少,環保守法還沒有成為常態。
環境違法案件頻現,原因在于企業違法失信成本低。因此,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不僅法院要及時受理此類案件的刑事、民事訴訟,開出罰單,而且常態化的環保執法一定要保持高壓態勢,不給違法排污企業僥幸的機會。相關部門要有壯士斷腕的勇氣,重典治亂、重拳出擊。環保、公安等部門應通過深化執法聯動機制建設,依法集中查處一批嚴重環境違法犯罪案件,曝光一批典型犯罪單位和個人,狠狠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進一步看,減少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還必須疏堵并治。一段時間以來,各地一些典型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案件時有發生,暴露出危險廢物監管能力仍存在突出短板。因此,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要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完善舉報獎勵機制,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更好地發現環境違法犯罪線索。這里可以借鑒外地的做法,去年1月起,廣東省珠海市實施有獎舉報,鼓勵公眾通過多種公開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明確了獎金結構,單項最高獎勵3萬元,一案中舉報多項違法行為可疊加結算,總金額可達10萬元,這樣的措施值得推廣。
此外,還要落實執法聯動、完善辦案制度,以精準打擊不法行為。執法機關、司法機關要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幫扶,加大環保法律法規宣傳力度,落實正向激勵措施,才能切實增強法治意識和環保意識,引導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防患于未然。法無威不立。建設良好生態環境,需要全社會牢固樹立起“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理念,也需要各行業各領域培養“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法治意識,更需要嚴格的制度、嚴密的法治作為堅實保障。
總之,打擊生態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要勇于亮劍、鐵腕執法,以及打出依法防污治污“組合拳”,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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