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本月3日,《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規范》南通地方標準正式實施,為我市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技術指引和評價標準。昨天下午,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市委政法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規范》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根據中央和省、市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提升我市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市委政法委在我市穩評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總結提煉可復制、可推廣的風險評估標準性規范,組織起草了《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規范》南通地方標準。《規范》包括15個章節和17個附錄,確立了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總體原則和各項要求,是在總結歷年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成功經驗和實踐成果的基礎上,在省內率先制定的風險評估領域地方標準;涵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責任主體、評估方式、評估范圍、評估內容、評估程序、評估結果運用、決策實施跟蹤、評估委托、第三方機構管理、評審專家庫管理、行業自治組織管理等全流程、全領域內容,既是穩評責任主體單位、第三方機構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規范,也是主管部門驗收考察穩評質量、開展決策后跟蹤評估的標準,同時也為重大決策實施、防范重大風險、統籌改革發展穩定提供了依據標準。
據介紹,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指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制定調整、重大改革舉措、重大工程項目建設、重大活動舉辦等在制定出臺、組織實施或審批審核前,對決策事項存在的社會穩定風險隱患進行調查、識別、分析、研判、化解、防范和控制的過程。
《規范》明確,評估應全面分析論證決策事項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按照決策實施后可能對社會穩定造成的影響程度,將決策事項劃分為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3個等級。低風險等級的,可作出予以實施的評估結論建議,但需進一步落實風險化解措施;中風險等級的,應當作出暫緩實施的評估結論建議,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措施降低風險后,再予以實施;高風險等級的,應當區別情況作出不予實施的決策,或調整決策方案、降低風險等級后再行決策的評估結論建議。
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殷蓓表示,《規范》的發布實施將有力促進重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市委政法委將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宣傳解讀,認真開展業務培訓,落實從嚴備案制度,切實推動《規范》落地見效,持續提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水平,從源頭上預防化解矛盾風險,更好服務保障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記者張亮
南通日報社 2009-2021 版權所有
蘇ICP備08106468-3號蘇新網備2010048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2120180013
南通報業傳媒集團擁有南通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13-68218870 郵箱:ntrb@163.com
發行熱線:85118867 廣告熱線:85118892 爆料熱線:85110110
聯系地址:中國江蘇省南通市世紀大道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