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瑋麗)“醉駕新規”正式施行已滿一年。23日,崇川法院發布醉酒型危險駕駛罪審判白皮書。2024年,該院受理危險駕駛罪案件323件,其中,醉酒型危險駕駛罪322件。
白皮書顯示,自2023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醉駕新規”)正式施行后,崇川法院2024年醉酒型危險駕駛罪案件收案數較2023年下降39.59%。主要原因在于,“醉駕新規”調整了入罪標準,原先單純以血液中酒精含量為入罪標準,現優化為以血液中酒精含量加從重情節相結合的入罪標準,故而大量醉駕案件由公安機關查處后予以撤案。
2024年,崇川法院審結的醉酒型危險駕駛罪一審訴訟案件均作出有罪判罰,其中宣告緩刑的案件有94件,緩刑適用率29.41%。據白皮書分析,緩刑適用率不高的原因,主要是情節較輕的醉駕者大部分被公安機關撤案或檢察機關不起訴,而訴至法院的大部分醉駕者都存在實刑情節,這也體現出“醉駕新規”“重其重罪、輕其輕罪”的宗旨。
南通日報社 2009-2021 版權所有
蘇ICP備08106468-3號蘇新網備2010048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2120180013
南通報業傳媒集團擁有南通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13-68218870 郵箱:ntrb@163.com
發行熱線:85118867 廣告熱線:85118892 爆料熱線:85110110
聯系地址:中國江蘇省南通市世紀大道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