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家里或多或少都有些沒用完的藥品。你是否也疑惑,開封后的藥品能用多久,可以按照藥盒上的有效期留到下次有需要時再用嗎?需要注意的是,藥品開封后,它的使用期限就不一定等于藥盒上的有效期了!
藥品有效期,是指藥品在一定貯存條件下,能夠保持質量的期限,通常標注在藥品的說明書和標簽上。未開封的藥物,只要在規定條件下貯存,使用期限一般以說明書標注的有效期為準。藥品使用期限,是指藥品包裝首次開封后或藥品經重新包裝后,仍能被使用的期限。藥物開封使用后,會增加藥品發生物理化學降解和被污染的風險。所以藥品一旦開封后使用期限要遠遠小于有效期。
那么,藥品開封后的“保鮮期”是多久呢?藥品的包裝、劑型、藥品種類不同,開封后的使用期限不同。
從包裝來看,獨立包裝的藥品如板裝膠囊、板裝片劑、袋裝顆粒等,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可以使用到有效期。非獨立包裝的藥品如瓶裝藥片,一般建議在開封后半年內用完。還有一些特殊藥品,如硝酸甘油片,需要避光保存于密閉的棕色小玻璃瓶中,每3個月更換1瓶新藥。如果長期隨身攜帶,因人體體溫高,建議在攜帶1個月后便更換一次。醫院用服藥袋分包裝的藥品,由于密封性不好,且容易吸潮,建議在醫生開具的療程內服用完畢。如果藥品出現發霉、變色、氣味或味道變化,糖衣片破裂,片劑、膠囊劑或丸劑粘連等,表明該藥品已經變質,不能再使用。
從劑型來看,常用的滴眼液、眼膏、滴鼻液、滴耳液等,開封啟用后應在4周內用完。藥品說明書有標示的,需嚴格按照說明書執行。口服液體制劑,比如糖漿劑,表面容易滋生霉菌,開封啟用后一般不宜久放,如果藥品說明書上沒有明確標出開封后的使用期限,在陰涼干燥處保存的糖漿劑,且在未受到污染的情況下,可以室溫保存1~3個月,一般冬天不超過3個月,夏天不超過1個月。顆粒劑、粉劑類藥品,開封后極易受潮,建議盡快使用,若出現吸潮、軟化、結塊等現象,說明藥品已變質,不建議繼續使用。膏劑開啟后,于室溫最多可以保存2個月,但如果出現明顯顆粒、溶化、嚴重出水現象、有敗油臭等情況,不宜繼續使用。如說明書有詳細指引,遵照說明書中的有效期。
總之,藥品開封后的有效期并非固定不變,而是需要根據藥品種類、貯存條件和使用情況來綜合判別。藥品儲存不當,不僅不會達到治療效果,還可能給身體帶來傷害。因此,開封后的藥品要按照說明書上溫度、光線、濕度的要求來保存,注意防止污染,建議3至6個月清理一次家庭備用藥品。下次打開藥箱前,不妨先檢查一下藥品的保存條件與時間,確保每一份藥物都能發揮出最佳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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