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拆遷區域,一些已由政府拆遷補償,尚未被處置的造型景觀樹,竟成了不法分子眼中的“搖錢樹”。記者昨天了解到,啟東法院審理了一起盜挖景觀樹案,對被告人張某某、蘇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
張某某是某拆遷村的村民,之前曾在該村從事過相關拆遷工作,清楚相關拆遷區域的樹木已由政府補償。眼看樹木尚未被處置且無人看管,張某某便產生了非法占有的念頭。他找到蘇某商議,二人一起盜挖拆遷區域內已評估補償的樹木,并移植在蘇某宅院周圍,欲待拆遷之時再獲取政府高價補償。二人先后實施盜竊作案7次,竊得樹木共計200余棵。經啟東市價格認定中心認定,被盜挖的矮枝羅漢松老樁、S型榆樹老樁、紅楓樹等樹木總價值9萬余元。
通訊員陸春燕
記者王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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